2011年7月30日 星期六

電視廣播(二)

網誌分類:股票經
網誌日期:2011-07-29

之前我說過,長遠來說, 電視廣播(511.HK)必須開拓內地的市場(現在占公司總營業額只有4%)。在這方面,公司近期已取得一定的進展,對公司的價值重估起了催化的作用。股價近期創新高,我會繼續持有餘下的股票。

電視廣播將會跟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(Shanghai Media Group)成立合營公司,發展中國的廣播市場,包括電視節目的製作和分銷。公司希望占大股,但需要得到廣電總局(SARFT)的批準。

另一方面,公司已聯同SMG,在互聯網電視(Internet TV)平臺,分銷電視廣播的內容,公司每年收取版權費(license fee), 合約期三年。

這個星期,騰訊跟公司合作,成立無線電視專屬微博(microblog)網站。兩億多個騰訊微博用戶,將來可以用QQ戶口登入,接收無線藝人於微博的資訊,而無線電視的節目,也可以在這個網站發放。

4 則留言:

  1. 鍾Sir: 原來鍾Sir曾持有電視廣播。我持有此股收息,感覺此公司質素大不如前,但仍然有發展空間(OTT平台、大灣區和社交平台)。鍾Sir還有研究此股嗎?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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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小明兄:自從電視廣播換了大股東之後,對其企業管治沒有信心,已沒有持有及研究此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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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鍾Sir: 多謝鍾Sir回覆。原來是3M法則中的Management令鍾Sir失去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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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小明兄:對的。管理層的誠信很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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