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誌分類:股票經
網誌日期:2011-05-31
我在去年底的時候向朋友推薦買入電視廣播(TVB)(511.HK)股票, 當時的股價是HK$38.6,推介的主要原因是基於公司擁有經濟專利(economic franchise),其廣告收入受惠於本港經濟復蘇,估值便宜(2011年預測市盈率僅12倍,股息率高達5%),並且有大股東邵逸夫(年齡102歲)26%的股權可能被收購的投機概念。當時股價下跌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剛被剔出MSCI指數成份股,跟基本因素無關,個人認爲是買入的黃金機會,結果事後證明我的判斷是對的。
我認爲電視廣播擁有經濟專利和競爭優勢如下:
- 由於競爭對手亞洲電視(ATV)長年積弱和觀衆已經養成慣性收視,電視廣播在香港免費電視的收視率超過九成,形成一台獨大的局面。
- 在本港經營免費電視廣播必須領牌,入門門檻相當高, 雖然港府最近增發了三個免費電視的牌照給電訊盈科,有線電視和香港寬頻,但是我相信對電視廣播的威脅有限,主要原因是電視廣播的競爭優勢是其龐大的電視藝員團隊,出色的節目製作能力,多元化的廣播平臺(本地和海外市場,無線,有線和互聯網平臺)及成本效益(economy of scale)。
- 在廣告收入方面,龐大的觀衆群爲公司帶來巨大的議價能力(pricing power)。另一方面,電視廣告對廣告商的吸引力遠遠大於報刊雜誌的平面廣告。
電視廣播的經濟專利反映在它出色的財務報表上,例如公司過去五年的經營利潤率(operating margin)每年都超過33%,自由現金流(free cash flow)每年超過港弊十億元。
長遠來說,我認爲公司必須開拓內地的市場(現在占公司總營業額只有4%),畢竟本港的市場發展空間有限,最近公司跟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(Shanghai Media Group)合營發展中國的廣播市場,我認爲是利好消息,對公司的價值重估起了催化的作用。
我本來打算長期持有TVB,但是邵逸夫持有的股權最終賣了給以陳國強先生(Charles Chan出名財技了得)爲首的財團,令我對公司的企業管治(corporate governance)産生了很大的戒心,所以決定沽出部分持股獲利,並繼續觀察其企業管治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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